深入推进新一轮“双一流”高校建设和学科建设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2月14日,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公布,标志着“双一流”建设正式进入新一轮周期。
一、新一轮建设正式启动相关文件
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
二、建设高校及学科有调整
1、建设高校
本次公布的名单共有建设高校147所,新增了山西大学、南京医科大学、湘潭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科技大学等7所高校。
2、建设学科
建设学科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等基础学科布局59个、工程类学科180个、哲学社会科学学科92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自主建设的学科自行公布。
三、政策汇总
1、2015年10月
国务院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方案提出“以一流为目标、以学科为基础、以绩效为杠杆、以改革为动力”,对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作出战略部署。
2、2017年1月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
办法对“双一流”遴选条件、遴选程序、支持方式、管理方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3、2017年9月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首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名单公布,这也标志着“双一流”建设步入实操阶段。
4、2018年8月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意见进一步明确建设高校的责任主体、建设主体、受益主体地位,高校“双一流”建设有了行动指南。
四、焦点关注
关注点一: 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重点任务
扎根中国大地 办出中国特色 争创世界一流
关注点二: 不再区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双一流”重点在“建设”,而非在高校中划分“三六九等”
关注点三: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自主确定建设学科并自行公布
允许高校“自由发挥”,赋予高校更多自主权
关注点四: 16个首轮“双一流”建设学科被公开警示或撤销
公开警示,对于整个“双一流”建设,又意味着什么?根据综合定量和定性评价结果,从整体发展水平、成长提升程度、可持续发展能力三个视角,呈现了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成效。这些建设学科首轮建设虽然总体上实现了建设目标,但建设成效并未完全达到预期。为激励督促,也是为了警示其他建设学科,需要给予这些学科公开警示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