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51选校生涯规划教育网结合阳光高考教育平台公布,对方案中考试安排和录取办法做了分析整理,具体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2024年,甘肃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法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1”为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的1门首选科目;“2”为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的2门再选科目。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统一试卷。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
2、成绩组成
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物理、历史2选1)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选2)按照《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实施办法》(甘招委发〔2022〕36号)等级赋分转换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具有政策性照顾加分资格的考生,按照《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0〕9号)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在相关招生录取中加分分值一并计入考生总成绩。
艺术类、体育类(以下简称“艺体类”)考生须具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相应的艺体类专业课成绩。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日至10日。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和外语(含听力)科目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外语听力考试(30分钟)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考生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报考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相应民族语文科目全省统一考试,考试时长为150分钟。
统一高考科目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如有调整,选择性考试科目和民族语文科目的考试安排相应调整。艺体类考生全省专业统一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录取办法
自2024年起,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模式。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研究制定并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1、批次及志愿设置
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和艺体类。其中普通类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艺体类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每个批次下各设置若干段次,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模式。
(1)普通类
类别 | 批次 |
段位 |
对象 | 投档 | 志愿设置 | 征集 |
本科 |
提前批 |
A段 |
包括军队、公安(武警)、司法、军队招飞、民航招飞、国家公费师范生、地方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生、优师专项、强基计划、职教师资单招、消防单招、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单招、残障生单招、保送生、少年班、小学全科教师等招生计划;经批准同意的部分特殊招生院校的招生计划及部分院校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类、小语种、航海类等专业招生计划。 |
顺序志愿 |
实行“1+1”顺序志愿(1个第一院校专业组志愿和1个第二院校专业组志愿)投档,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
一次 |
普通 |
B段 |
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 |
顺序志愿 |
实行顺序志愿投档,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
无 | |
C段 |
普通类、定向、民族班、预科班、民语及对等培养、高等职业教育中职升学考试录取(以下简称“中职升学”)、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原精准扶贫专项)、革命老区专项、民族专项等招生计划。 |
平行志愿 |
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
两次 |
||
高职专科 |
提前批 |
D段 |
公安(武警)类、农村医疗专项计划、小学全科教师、残障生单招、高职综合评价录取等招生计划。 |
|
实行“1+1”顺序志愿(1个第一院校专业组志愿和1个第二院校专业组志愿)投档,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
一次 |
|
定向招收军士招生计划。 |
平行志愿 |
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
一次 | ||
普通 |
F段 |
普通类、民语类、定向、建档立卡专项(原精准扶贫专项)、民族专项、中职升学等招生计划。 |
平行志愿 |
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
两次 |
(2)艺体类
批次 | 段 |
对象 |
投档 | 志愿设置 | 征集 |
本科提前批 |
G |
经批准同意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高校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和戏曲类的专业招生计划 |
顺序志愿 |
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
无 |
本科批 |
H |
使用统考成绩的所有本科层次艺体类招生计划。 |
平行志愿 |
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
两次 |
高职(专科)批 |
I |
使用统考成绩的所有高职(专科)层次艺体类招生计划 |
|
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
两次 |
高考成绩公布后除强基计划、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单招、残障生单招、高职综合评价录取等招生计划无须填报志愿外,其余院校招生计划均须考生填报志愿。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同时录取的批次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即艺体类本科各批次和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只能选定一类填报;艺体类高职(专科)批和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中职升学类考生只能填报中职升学志愿。普通类、艺体类各批次段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保持不变。
2、投档及录取原则
(1)划线原则
普通类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别划定本科层次、高职(专科)层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类分别划定本科特殊类型分数线,用于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类型招生。
艺体类文化课不区分物理类、历史类,按照招考类型分别划定本科层次、高职(专科)层次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投档原则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段)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
普通类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艺术类在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艺术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以一定比例换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艺术类各招考类型综合排序成绩除播音与主持类外,其他专业类别平行志愿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50%+专业课总分÷300×750×50% ,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播音与主持类排序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70%+专业课总分÷300×750×3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体育类各招考类型平行志愿综合排序成绩为体育专业课成绩。
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段)次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投档。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按高校招生章程要求将具备报考资格且达到分数要求的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招生院校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录取,录取办法由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院校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档处理。
(3)同分排名原则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前,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合成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高低,高者优先。“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仍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艺体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前,先根据艺体类考生综合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当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高低,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4)其他事宜
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专业考试招生要求按照《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等学校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专业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招委发〔2023〕11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