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浙江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由各普通高校依据教育部2021年新修订的《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对学生学习基础的要求自主确定,现公布如下:
1、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分为4类:1科、2科、3科或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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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选考要求分类 |
要求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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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选择1科专业 |
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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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选择2科专业 |
考生必须同时选考规定的2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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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选择3科专业 |
考生必须同时选考规定的3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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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不提 |
考生可选考任意3科 |
2、根据教育部规定,本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从2024年高考招生开始适用。如无重大调整变化,不再每年组织编报。
3、各普通高校在我省实际招生的专业(类)及招生人数安排以当年实际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本次公布的院校、专业(类),有部分不会在我省安排招生计划。
4、公布数据分为本科层次、高职(专科)层次两部分,两部分均按地域、院校国标码顺序编排。其中地域按照华北、东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军队院校依次编排,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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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域 |
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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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北 |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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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东北 |
辽宁、吉林、黑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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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华东 |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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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华中 |
河南、湖北、湖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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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华南 |
广东、广西、海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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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西南 |
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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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西北 |
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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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其他 |
军队院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