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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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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公布了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51选校生涯规划教育网结合阳光高考教育平台公布,对方案中考试安排和录取办法做了分析整理,具体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

  2024年,我省统一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行“3+1+2”模式,包括3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任选一门)3门,不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从物理和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任选1门,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任选2门。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还须按有关要求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2、考试时间

  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命题,按教育部规定时间组织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每门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与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同期安排,如全国统考科目有调整,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安排相应调整。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6月7日 6月8日 6月9日 6月10日
上午 语文(9:00:11:30) 物理/历史(9:00-10:15) 化学(8:30-9:45) 朝鲜/蒙古语文(9:00-11:00)
地理(11:00-12:15)
下午 数学(15:00-17:00)
外语(15:00-17:00)
思想政治(14:30-15:45)
生物学(17:00-18:15)

  3、考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考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按等级转换分数计入考生总成绩。

二、录取办法

  1、批次设置

  黑龙江省批次调整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具体设置如下:

  (1)普通类

黑龙江志愿设置.png

  (2)艺术类

黑龙江志愿设置-艺术.png

  (3)体育类

黑龙江志愿设置-体育类.png


  2、志愿填报说明

  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了解拟报考院校的招生计划和选考科目要求等条件,根据自己的选考科目情况选择符合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进行填报。考生选择的每个院校专业组就是一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下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专业;普通类考生不能兼报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艺术类各统考类别之间不能兼报,但同一统考类别中各子类或方向可以兼报。

  对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我省将通过网上公开征集的方式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投档方式与原报志愿相同。

  3、投档规则

  (1)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根据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档到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普通类按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艺术类在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艺术类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以一定比例换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体育类在文化课和体育术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体育术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以一定比例换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


  ①艺术类投档综合分计算公式:

  美术与设计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 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书法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音乐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舞蹈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表(导)演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 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80%

  ②体育类投档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体育类综合分=(术科成绩÷术科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40%

  ③同分排序规则

  普通类: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艺术类、体育类: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2)梯度志愿

  梯度志愿投档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根据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依据志愿顺序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